脱贫工作是政治任务、是民生工程,却也成为个别党员干部心心念念的“唐僧肉”。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损害的是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破坏的是党群干群关系,影响的是党和政府形象,侵蚀的是党的执政根基,必须严惩不贷。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工作,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聚焦扶贫对象识别不准确、扶贫路径措施不到位、扶贫工作中暗箱操作、克扣群众财物、搞“数字脱贫”、贪污侵占、挤占挪用、套取骗取扶贫资金、在扶贫项目实施中吃回扣、扶贫项目出现“豆腐渣”工程等方面问题,全国上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摸底排查、建立专门台账,实行“挂账销号”,实行有诉必理,有案必查。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在全国上下如火如荼进行着。 治理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基层是“主战场”。重庆市纪委对推动扶贫领域腐败问题解决作出具体部署,重点围绕扶贫工作方针政策和中央及市委要求是否落实、扶贫工作责任是否落实、扶贫措施是否有效、监督检查是否到位,筛查相关问题线索及时严肃处理,以确保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效果。通过约谈、巡察、督办等方式,将压力传导到区县,把责任压实到基层。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警示一片。7月26日中共重庆市纪委通报了6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7月27日再次通报了8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对基层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危旧房改造中索要好处费、骗取国家专项扶贫资金、违规申报建卡贫困户等问题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及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民政、残联是扶贫工作“大户”,驻民政局纪检组围绕救灾、救助、低保,残联大额危房改造、大额临时救助、扶残助学金发放等几个领域,针对落实扶贫政策不实、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扶贫领域中存在的“四风”问题制定工作方案,开展监督检查。 一是学习宣传。各监督单位要及时在党委(党组)会上、职工会专题学习有关会议精神,层层组织发动,统一思想认识,确保工作部署到位。要全面厘清本单位承担的扶贫领域相关政策、资金、项目等的管理、监督责任,明确工作流程和廉政风险点,落实责任人。 二是自查自纠。各监督单位相关业务科室认真组织自查,严格实施自纠,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并将自查自纠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派驻纪检组。 三专项督查。派驻纪检组与党政办、财务科、相关业务科室组成联合督查组,对监督单位扶贫领域政策执行及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对扶贫领域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对扶贫领域政策执行情况不好,自查自纠工作不到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并点名道姓通报 曝光,并限期整改。 全国上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为扶贫济困工作提供纪律保障,严肃查处扶贫领域存在的问题,督促建立防范机制进行规范,扎牢防腐篱笆,逐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的氛围。同时严格追责问责,扎实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增强群众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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