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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区机关事务局招聘简章

2015-9-19 16:00| 发布者: 渝北热线| 查看: 1137| 评论: 0|来自: 重庆渝北网

摘要:   渝北区机关事务局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愿意从事办公室文秘工作,服 ...

  渝北区机关事务局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愿意从事办公室文秘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二)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5年9月1日后出生);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体貌端正,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

  (五)具有重庆市主城区城市户口。

  二、选拔程序

  (一)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合计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采用100分制,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综合知识及写作能力,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采用100分制,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分析判断、组织协调和人际沟通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确定初录人员

  根据选聘名额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初录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录人员。

  (二)体检

  初录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报考人员自理。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区机关事务局组织人员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四)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三、用工方式

  经考试、体检、政审、公示合格者,由区机关事务局研究决定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四、相关待遇

  一经录用,将与重庆空港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渝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工作。工资待遇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9月14日9:00—18日14:00,逾期不予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发送至报名邮箱ybjgswj@sina.com。

  参加笔试时需带上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事先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含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片)。

  六、本简章由渝北区机关事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机关事务局2015年公开选聘文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其他招聘信息请点击:渝北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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